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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范植物疫情和外來物種傳入,保護我國農業生產和生態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海關總署對植物源性肥料進境植物檢疫要求進行了修訂,形成《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檢疫要求(2025年修訂)》,現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3月30日實施,原《植物源性肥料進境植物檢疫要求》(國質檢動函〔2011〕674號印發)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9月22日 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檢疫要求 ?。?025年修訂) 一、法律法規依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 二、植物源性肥料的界定 本要求中的植物源性肥料,是指來源于植物,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病蟲害且不含動物源性成分的肥料產品。如農作物秸稈加工制成的肥料。 三、適用國家或地區 所有國家和地區。 四、企業注冊要求 植物源性肥料應在能防止污染或侵染的條件下生產和存放。植物源性肥料生產、加工、存放企業須經所在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注冊,并向海關總署推薦,推薦信息需包括企業名稱及所在國家或地區主管部門注冊編號、地址、產品名稱和成分、生產加工工藝和處理技術指標、防疫管理措施、包裝標簽(中文和英文)。依法應實施肥料產品登記的,還需提供中國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信息,免予實施登記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海關總署將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予以注冊并在網站公布,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由所在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向海關總署重新推薦,海關總署審核通過后,有效期延續5年。 五、產品要求 輸華植物源性肥料應符合中國肥料安全、衛生和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粠А吨腥A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內的有害生物以及對農林業生產、生態環境有嚴重危害的其他有害生物和外來物種; ?。ǘ┎粠寥?、動物尸體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進境物及其他生物安全風險物質; ?。ㄈ┎粠游锛S便、羽毛及其他動物源性成分; (四)植物源性肥料中的所有材料應不具備繁殖能力。 六、產品包裝、存放和運輸要求 (一)采用包裝運輸的,包裝材料應是首次使用且干凈的。產品應密封包裝,每個包裝上應用中文和英文注明植物源性肥料名稱、產地和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名稱及其在華注冊編號等信息。 ?。ǘ┲参镌葱苑柿铣隹谇暗拇娣艌鏊鶓鄬Κ毩?、干凈衛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侵染。 ?。ㄈ┻\輸工具應干凈衛生,不帶有害生物以及其他雜物。運輸過程中不得拆開或更換包裝。 ?。ㄋ模┤鐜в心举|包裝,須符合第15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 七、出口前檢疫要求 出口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應在植物源性肥料輸華前對其實施檢疫。對符合本要求的植物源性肥料,依照第12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并在附加聲明中注明“該批貨物符合中國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檢疫要求”,同時注明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名稱及其在華注冊編號。對于經除害處理的植物源性肥料,應在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處理技術指標,包括溫度、濕度、藥劑、濃度等。 八、進口申報要求 境內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依法向海關申報,在報關單的“用途”欄填寫“肥料”,并按要求提供植物檢疫證書等單證。 九、進境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ㄒ唬┳C單核查。 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真實有效,是否與申報信息和貨物信息一致。 ?。ǘ┴浳餀z查。 對植物源性肥料及其包裝、運輸工具實施檢疫查驗。必要時,抽取樣品送實驗室檢疫。經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 ?。ㄈ┎缓细袂闆r處理。 1. 無出口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2. 發現土壤、動物尸體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3. 發現活體檢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對農林業生產、生態環境有嚴重危害的活體有害生物的,經除害處理合格后,準予入境。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4. 發現其他不符合中國進境植物檢疫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針對發現的相關違規情況,海關總署將向出口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通報,并視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暫停相關企業、相關種類植物源性肥料輸華等措施。 十、其他要求 海關總署將根據有害生物截獲等情況對進境植物源性肥料開展進一步風險評估,對允許進境植物源性肥料種類及出口國家或地區名單等進行動態調整。 用于辦理肥料登記的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樣品,憑相關證明材料,可免于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要求,產品包裝和植物檢疫證書中可不注明其在華注冊編號。
為防范植物疫情和外來物種傳入,保護我國農業生產和生態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海關總署對植物源性肥料進境植物檢疫要求進行了修訂,形成《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檢疫要求(2025年修訂)》,現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26年3月30日實施,原《植物源性肥料進境植物檢疫要求》(國質檢動函〔2011〕674號印發)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5年9月22日
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檢疫要求
?。?025年修訂)
一、法律法規依據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
二、植物源性肥料的界定
本要求中的植物源性肥料,是指來源于植物,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病蟲害且不含動物源性成分的肥料產品。如農作物秸稈加工制成的肥料。
三、適用國家或地區
所有國家和地區。
四、企業注冊要求
植物源性肥料應在能防止污染或侵染的條件下生產和存放。植物源性肥料生產、加工、存放企業須經所在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注冊,并向海關總署推薦,推薦信息需包括企業名稱及所在國家或地區主管部門注冊編號、地址、產品名稱和成分、生產加工工藝和處理技術指標、防疫管理措施、包裝標簽(中文和英文)。依法應實施肥料產品登記的,還需提供中國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信息,免予實施登記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海關總署將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予以注冊并在網站公布,注冊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由所在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向海關總署重新推薦,海關總署審核通過后,有效期延續5年。
五、產品要求
輸華植物源性肥料應符合中國肥料安全、衛生和環保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粠А吨腥A人民共和國進境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錄》內的有害生物以及對農林業生產、生態環境有嚴重危害的其他有害生物和外來物種;
?。ǘ┎粠寥?、動物尸體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進境物及其他生物安全風險物質;
?。ㄈ┎粠游锛S便、羽毛及其他動物源性成分;
(四)植物源性肥料中的所有材料應不具備繁殖能力。
六、產品包裝、存放和運輸要求
(一)采用包裝運輸的,包裝材料應是首次使用且干凈的。產品應密封包裝,每個包裝上應用中文和英文注明植物源性肥料名稱、產地和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名稱及其在華注冊編號等信息。
?。ǘ┲参镌葱苑柿铣隹谇暗拇娣艌鏊鶓鄬Κ毩?、干凈衛生,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侵染。
?。ㄈ┻\輸工具應干凈衛生,不帶有害生物以及其他雜物。運輸過程中不得拆開或更換包裝。
?。ㄋ模┤鐜в心举|包裝,須符合第15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
七、出口前檢疫要求
出口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應在植物源性肥料輸華前對其實施檢疫。對符合本要求的植物源性肥料,依照第12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并在附加聲明中注明“該批貨物符合中國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植物檢疫要求”,同時注明生產、加工、存放企業名稱及其在華注冊編號。對于經除害處理的植物源性肥料,應在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處理技術指標,包括溫度、濕度、藥劑、濃度等。
八、進口申報要求
境內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依法向海關申報,在報關單的“用途”欄填寫“肥料”,并按要求提供植物檢疫證書等單證。
九、進境檢疫及不合格處理
?。ㄒ唬┳C單核查。
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真實有效,是否與申報信息和貨物信息一致。
?。ǘ┴浳餀z查。
對植物源性肥料及其包裝、運輸工具實施檢疫查驗。必要時,抽取樣品送實驗室檢疫。經檢疫合格的,準予進境。
?。ㄈ┎缓细袂闆r處理。
1. 無出口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檢疫證書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2. 發現土壤、動物尸體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進境物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3. 發現活體檢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對農林業生產、生態環境有嚴重危害的活體有害生物的,經除害處理合格后,準予入境。無有效除害處理方法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4. 發現其他不符合中國進境植物檢疫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針對發現的相關違規情況,海關總署將向出口國家或地區植物檢疫主管部門通報,并視情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暫停相關企業、相關種類植物源性肥料輸華等措施。
十、其他要求
海關總署將根據有害生物截獲等情況對進境植物源性肥料開展進一步風險評估,對允許進境植物源性肥料種類及出口國家或地區名單等進行動態調整。
用于辦理肥料登記的進境植物源性肥料樣品,憑相關證明材料,可免于生產、加工、存放企業注冊登記要求,產品包裝和植物檢疫證書中可不注明其在華注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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